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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疆科协系统科技人员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索  引  号 FK009/2023-000053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举办新疆科协系统科技人员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8 17:53:14
发文单位 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各地(州、市)科协,自治区各学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科协2023年度培训计划,定于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在厦门大学举办前沿科技、智能制造、创新驱动、科技创新为专题的科技人员创新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具备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队伍,适应新时代科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

一、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科协书记或主席、部分县市区科协主席(由地州市科协推荐确定);自治区科协所属相关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自治区科协相关部门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建设、科学家精神、增强组织活力、涵养创新精神等主题,采取专题讲座、体验教学、分组讨论等多种授课形式,课程涵盖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创新服务能力、乡村振兴、科创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现代科普期刊建设、新媒体融合建设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10月16至20日(15日报到,21日返程)

2.培训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

3.报到地点:厦门福佑大饭店一楼大厅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于10月9日18:00前将《参训回执》(详见附件3)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至指定邮箱。参训名单确定之后不得调整,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参加的,须报自治区科协同意。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10月15日至20日食宿(其余时间不作统一安排),房间两人一间,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培训期间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

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 刘洋 张又丹

联系方式:0991-6386014 6386037(传真)

邮 箱:xjkxzrb@163.com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课程设置

3.培训回执

自治区科协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课程设置.docx
附件3.培训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