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1年农村清洁能源整村推进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州党委、人民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促进持续减污降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统筹规划、因村施策、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能互补”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农村清洁能源整村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昌吉州住建局、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工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任务的通知》(昌州建办〔2021〕43号)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实施农村清洁取暖2607户,涉及5个乡镇14个村,其中:城关镇6个村1011户纳入热电集中供热;九运街镇4个村2121户,3个村2073户集中供热,1个村48户实施电采暖;滋泥泉子镇2个村116户实施电采暖;上户沟乡1个村96户实施电采暖;三工河乡1个村475户实施电采暖。实施集中供暖的5个乡镇14个村同步推进村民生活(做饭、养殖等)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严格管控农村清洁能源整村推进涉及的乡镇、村散煤进入,对销售使用劣质燃煤的经营点、养殖场等进行调查摸底,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劣质散煤违法行为,杜绝使用散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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