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原因、依据
(一)文件起草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昌吉州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1〕31号)。
3.《关于印发昌吉州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51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压实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到2021年10月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政府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前,以“路长制”为核心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部分:组织体系。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队伍体系。
第四部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四项基本制度。
第五部分:主要工作任务。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4.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5.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6.强化农村公路应急和安全管理。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1.完善机构,启动实施。2.主动公开,接受监督。3.加强宣传,积极引导。4.积极探索,不断创新。5.强化督导考核。
原文链接: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