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2026年用水总量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昌吉州“三条红线”任务指标,按照“总量控制、逐级分配、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阜康市实际,拟定《阜康市2026年用水总量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发送:928971218@qq.com;
2.信函方式邮寄:阜康市准噶尔路256号阜康市水利局,邮政编码831500。信封注明“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3.电子传真发送:3222425。
附件:
《阜康市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阜康市水利局
2026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阜康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