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阜康市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分类水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政发〔2017〕29号)、《关于做好昌吉州202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昌州水字〔2024〕30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水资源配置,统筹粮食安全与农业可持续发展,阜康市水利局结合本市农业种植结构及水资源供需实际,在《阜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修订)》(阜政办〔2024〕21号)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阜康市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分类水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可在2025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现场参与:阜康市水利局208办公室
2.电话参与:0994-3224291
3.发送邮箱:1508054085@qq.com
附件:阜康市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分类水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阜康市水利局
2025年5月6日
责任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