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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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禁止在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2023-08-16 16:44:51 来源:阜康市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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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属长距离输水工程该项目起点接二水厂东南侧调蓄池,终点至甘河子镇天龙矿业东北角处,工程主要由39km输水管线、三级泵站、调节池、过洪建筑物、交叉建筑物、管线附属建筑物及输变电线路等组成根据《昌吉州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暂行办法》(昌州移字﹝20179号)规定,由县(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禁止在工程征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

为保证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关于禁止在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3年8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阜康市水利局,联系人,赵洪兵(18699098816)

附件关于禁止在阜康市“引水入园”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阜康市水利局    

2023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朱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