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黑臭水体排查落实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已完成对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工作,公示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以上排查落实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共7天。
受理部门: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4-3231620
联系地址:阜康市天山南街60号
邮 编:831500
阜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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