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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调整农村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

2020-10-14 18:22:54 来源: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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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2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召开“阜康市调整农村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听证事项

阜康市调整农村供水价格。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0年11月中旬。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

1、听证会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9名。

2、旁听人:3名

3、新闻媒体:1家

(二)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个人用户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和街道办事处推荐等方式。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

2、经营者:由市水利局选派。

3、专家、学者: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局聘请。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部门、单位推荐产生。

5、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旁听人不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提出书面意见。

6、新闻媒体:由市委宣传部邀请。

(三)报名条件

1、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2、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3、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可采取发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报名,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报名表格请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报名邮箱 : 234948464@qq.com

联系电话: 0994-3233024 0994-32\23751(传真)。

联系人:刘国庆

特此公告

附件:1、阜康市调整农村供水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员报名表.doc

    2、阜康市调整农村供水价格听证会旁听人员征集报名表.doc

    3、阜康市调整农村供水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doc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