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 FK011/2024-00018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11:56:50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调查、调处市域内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阜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阜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阜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阜康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拟订阜康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阜康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阜康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阜康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阜康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阜康市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阜康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研究拟订阜康市城乡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负责权限内选址意见书审批、上报工作;指导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审批、实施、修改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阜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阜康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和实施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并牵头拟订和实施市有关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十)负责管理阜康市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对市域内实施的地质勘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阜康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阜康市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阜康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承担阜康市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察活动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市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市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监督检查各乡(镇)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调查处理阜康市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十六)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九)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提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二十)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阜康市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及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一)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规划,拟订林业产业地方规划发展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果业发展。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预算内投资、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定阜康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阜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阜康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阜康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阜康市辖区内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党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阜康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阜康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
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7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法治科、规划信息科、土地资源科、卫片办、矿产资源科。
2023年度收入总计4,677.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637.4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83万元。
2023年度支出总计4,677.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39.17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13万元。
收入支出总体与上年相比,增加1,762.30万元,增长60.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增加阜康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经费,因此收入支出总体与上年相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63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7.75万元,占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9.72万元,占1.07%。
本年支出4,63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42万元,占26.72%;项目支出3,399.76万元,占73.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87.75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587.7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87.75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87.7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与上年相比,增加1,712.57万元,增长59.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增加阜康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经费,因此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与上年相比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年初预算数988.12万元,决算数4,587.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64.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项目安排增加,年中追加阜康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经费预算,因此预决算对比产生差异。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上年相比,增加2,102.57万元,增长84.6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增加阜康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年初预算数988.12万元,决算数4,587.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64.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项目安排增加,年中追加阜康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经费预算,因此预决算对比产生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91万元,占1.15%。
2.科学技术支出(类)23.43万元,占0.5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7.44万元,占2.12%。
4.卫生健康支出(类)72.18万元,占1.57%。
5.节能环保支出(类)3,000.00万元,占65.39%。
6.城乡社区支出(类)30.00万元,占0.65%。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237.14万元,占26.97%。
8.住房保障支出(类)74.66万元,占1.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8.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新增化解矛盾纠纷事项经费支出,因此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4.9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82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增加基层工作队工作经费支出,因此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3.4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3.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新增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汇交费用、公交停车港湾监理费等项目支出,因此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6.3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人员变动,职务职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7.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调出行政区域人员职级较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6.9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82万元,增长40.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行政编人员工资基数调增,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增加,因此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9.5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61万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退休人员缴满医疗保险年限后,停止缴纳医疗费用,减少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5.6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32万元,增长67.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人员工资基数调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因此支出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00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新增阜康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经费支出,因此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70.00万元,下降85.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减少京新高速扩建林木补偿项目经费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07.4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4.16万元,增长34.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因此支出增加。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425.0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24.17万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功能科目调整,参公编人员经费从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科目调整至本科目核算,因此支出增加。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04.6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62.04万元,下降47.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减少晋泰一煤矿、鑫龙煤矿及六运煤矿环境治理等项目经费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74.6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人员变动,职务职级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因此支出减少。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4.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功能科目支出,未安排石英砂地质勘查项目经费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2.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补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本年无此经费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功能科目支出,未安排昌吉州阜康市南山伴行公路建设(一期)耕地开垦费项目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83.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功能科目支出,未安排京新高速改扩建(改路改渠)林木补偿费项目支出,因此支出减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46.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功能科目调整,参公编人员经费从本科目调整至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科目核算,因此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2.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3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73.5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60万元,比上年增加0.93万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新增公务接待任务,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因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6万元,占90.21%,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外出次数,减少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占9.79%,比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新增公务接待任务,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中固定资产车辆16辆,与公务用车保有量差异原因是:我单位固定资产车辆数与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相比无差异。
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领导检查的就餐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11人次。
与全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9.60万元,决算数9.6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公务用车运行费全年预算数8.66万元,决算数8.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决算对比无差异;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94万元,决算数0.9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决算对比无差异。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9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城关镇张家庄子村征地补偿、阜康市南山伴行公路建设及供水能力提升征地补偿等项目经费,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预决算对比无差异。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9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无此功能科目支出,未安排城关镇张家庄子村征地补偿、阜康市南山伴行公路建设及供水能力提升征地补偿等项目支出,因此与上年相比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阜康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5.91万元,增长200.9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业务量增加,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31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4,172.85万元,房屋10,891.57平方米,价值2,700.99万元。车辆16辆,价值338.4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收发文件、接送人员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1个,全年预算总额4,677.31万元,实际执行总额4,639.17万元;预算绩效评价项目6个,全年预算数103.19万元,全年执行数103.19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了绩效管理的各项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了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通过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步骤,实现了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和高效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干部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忙于应对各项任务指标,参加专题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机会少,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预算支出管理不严,往往临时性支出较多,导致支出超出预算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我单位培训,针对不同层级、年龄阶段、任职经历的干部,分类开展培训,坚持勤学习,严格遵守政治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学习好经验和发展理念,学习知行合一的精神,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学习主动性与针对性,学有所思,学有所悟,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对科室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项目实施单位除提供相关依据外,必须报送绩效报告。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十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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