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 FK019/2025-00000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16:21:46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部署,为促进自治区旅游民宿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旅游民宿经营者和游客合法权益,规范我区旅游民宿管理、促进民宿有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了《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544665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830001),请在信封上注明“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
特此公告。
附件:自治区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