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关于公布2025年第五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索 引 号 | FK025/2025-000121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关于公布2025年第五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18:26:03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3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阜康市郝丹水果蔬菜粮油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姜中噻虫胺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该样品检测值2.0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