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举办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新疆赛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FK009/2024-000019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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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联合举办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新疆赛区)活动的通知 |
文 号 |
新科协发〔2024〕2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16:50:41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科技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新科协发〔2024〕21号
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兵团各师市科协、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为深入贯彻《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文件精神,本着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在“教赛结合,寓教于赛、以赛促教”方面的功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激发科学创新能力。根据中国航空学会有关通知精神,自治区、兵团有关厅局成立全国第八届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新疆赛区)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联合举办2024年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新疆赛区)活动(以下简称无人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全疆航空特色校、模型运动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青少年俱乐部、中小学校、中专(含高职)学校可组织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含中专、高职学生)网络报名参赛。(一)选拔赛报名。由各地联合组织单位,统筹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按照竞赛规程组织报名。竞赛活动不接受个人报名。(二)新疆总决赛报名。各地选拔赛结束后,向组委会报送参加新疆总决赛队伍名单,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经由组委会批准的优秀参赛队伍参加新疆总决赛。(三)全国总决赛报名。按组委会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指定报名平台上提交报名资料。(一)选拔赛。2024年3月—6月。由各地、州、市和兵团各师市自行举办。(二)新疆总决赛。2024年6—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全国总决赛。2024年暑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高效有序组织竞赛。本次竞赛活动属教育部公布的白名单赛事,由自治区科协、教育厅、体育局,兵团科协、教育局、文体广旅局联合举办。各地、州、市和兵团各师市联合组织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加强协调沟通,科学制定方案,有序推进本地选拔赛,以期实现业务发展、科技普及双促进。(二)加大科技辅导员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技辅导员培训,积极选派科技辅导员参加各级科技相关培训班,不断提升科技辅导员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实际需求,引进相应培训课程,组织科技督导员系统学、深入学。要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切实帮助解决科技辅导员筹备活动所需经费,保障科技辅导员有足够时间、精力参加活动。(三)规范赛事活动信息发布。本次赛事活动有关信息发布指定官方发布渠道为自治区科协、兵团科协官网及新疆科技馆官网、新疆科技馆微信公众号,赛事活动未尽事宜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发布。新疆赛区竞赛项目类别见附件,竞赛项目规则可通过中国航空学会官网查询《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的通知(第一轮)》(中航学字〔2023〕113号)的有关规定。(四)推动无人机应用普及。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学校兴趣小组、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作用,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无人机竞赛活动,并指导建立青少年科技模型教育竞赛活动长效机制,将其打造成有分量有质量的中小学科技校本课程、素质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课程,深入推动无人机应用在青少年人群中普及。附件: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新疆赛区)活动有关事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协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新疆赛区)活动有关事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