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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3 19:00:23 来源:阜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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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及昌吉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区州党委十条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首先,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626.43万元,在2016年的基础上压减3.66%。其次,市财政局将“三公”经费控制额度以文件形式下达到全市各预算单位,并且在阜康之窗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2017年我市没有安排对下级单位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