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索 引 号 | FK007/2017-00006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报告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7-01-08 19:10:08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根据新预算法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新财预【2016】12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区、州有关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财政、国有资产、财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税收办法的拟订。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政策实施地方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代编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查、编制、批复部门预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和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和预算变更事项。
4、根据预算安排,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管理权限拟订减免税上报事项和对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按管理权限拟订非税性财政收入制度,并负责市本级非税性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
5、管理和监督由阜康市本级承担的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负责中央和区、州以及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
6、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制定地方财政收入入库解缴办法,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拟订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7、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和执行需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州财政补助和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制度、办法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财务会计核算、提款报帐、还本付息等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的监管工作。
10、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1、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各项措施。
12、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3、根据阜康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阜康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企业国有资产和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1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和授权范围内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所监管企业领导任期经营目标、考核标准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1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阜康市人民政府向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和董事,向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承担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7、组织实施本级国有企业股权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和产权转让交易、资产统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市本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1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流失查处,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依法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本级管理的园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9、制定财政干部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的教育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2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税政科、预算科、国库科、文行科、经建科、农财科、社保科、行政政法科、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科、涉外及金融科、国有企业监事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编制情况及实有人数,我单位核定编制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参公)、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40人,行政实有23人(含参公),其中:在职正科2人,在职副科级4人,事业实有17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阜康市财政局下达的《阜康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本单位预算总收入591.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591.66万元(非税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批复预算总支出591.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批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591.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阜康市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13.0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两辆公务用车年限长,已交国有资产部门公开拍卖。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变化。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主要用于相关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用餐,预计接待批次49批,接待人数37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阜康市财政局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0.08万元,较2016年预算安排减少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两辆公务用车年限长,已交国有资产部门公开拍卖。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于燃油费、车辆保险、过路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没有安排,较2016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两辆公务用车年限长,已交国有资产部门公开拍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附件:2017年阜康市财政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