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阜康市2026年用水总量分配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核心原则
落实“以水定城、定地、定人、定产”,建立总量可控的指标分解体系,让水资源承载能力与产业布局、发展规模相匹配。
按一二三产高质量发展需求配水,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二轮土地承包地合法用水,水量向高附加值工业倾斜,有序保障其他用水需求,严格落实天池湖、白杨河、三工河等河湖生态流量指标,调配外调水补充生态用水,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构建“市级统筹、乡镇落实、部门监管、村组执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系,落实“先地表水、再外调水、后地下水”用水顺序,严控地下水超采。
二、用水总量管控目标
2026年全市用水总量实行刚性指标管控,明确常规水源、非常规水源及外调水利用量,同时对各领域用水精准划定上限,兼顾发展与生态:
(一)全市总体指标
指标内用水总量≤21818.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4561.4万立方米、地下水6723.8万立方米;非常规水源(再生水、中水等)利用量≥533万立方米,主要用于工业及生态绿化;计划跨区域调配外调水8000万立方米。
(二)分领域管控要求
一产(含农业种植、畜牧养殖、林业):≤20518万立方米(地表水11577万、地下水5941万、外调水3000万),稳粮食种植面积,压减高耗水棉花,精准供给特色种养。
二产(含产业园绿化、企业生活):≤5000万立方米(地表水1600万、地下水400万、外调水3000万),推动工业节水改造,提升用水重复利用率。
三产(含绿化、服务业):≤3310万立方米(地表水1018万、地下水292万、外调水2000万),优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统筹绿化及服务业用水。
生态用水:≥河系来水量10%,三工河生态下泄≥585万方、白杨河≥660万方,天池湖生态水位稳定在1908米以上,保障生态林及城市生态补水。
三、用水指标精准分配
按照“精准分配、保障重点、兼顾公平”原则,将用水指标分解至各领域、各乡镇,明确配水标准、责任主体,同时预留应急备用水,做到指标落地、管控到人。
(一)一产用水(20518万立方米,含外调水3000万)
一产灌溉总面积87.69万亩(农业种植53.32万亩+林业34.37万亩),优先保障二轮土地承包地用水,实行作物差异化亩均配水:小麦、玉米420方/亩、特色种植/酿酒葡萄500方/亩、棉花等350方/亩、新一轮退耕还林50方/亩、其他林地150方/亩。按乡镇分配水量,滋泥泉子镇5419万方、上户沟乡4650万方、九运街镇3289万方、城关镇1685万方、三工河乡2351万方、水磨沟乡1384万方,各乡镇可预留备用水并报水利局备案。
11.28万亩国有农用地统一调剂外调水,特殊情况由水利、自然资源局另行研究。
畜牧养殖分配水量440万方由农业农村局统筹,保障1.5万峰存栏骆驼等特色养殖。
34.37万亩林业面积,按管理主体分配水量,乡镇负责管理林地用水直接分配到乡镇,由乡镇负责分解,另6.75万亩生态林用水分配水量1062万方,由林草局负责分解。
(二)二产用水(5000万立方米,含外调水3000万)
依据工矿企业取用水现状及水库供水能力分配,不含阜西园区水量;将根据“引水入园”项目投运情况,动态调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配置比例,推动工业用水高效利用。
(三)三产用水(3310万立方米,含外调水2000万)
按“保障生活、支持产业、改善环境”原则分配,核心优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北外环、城市、准东绿化及服务业用水,提升民生及产业用水保障水平。
(四)预留备用水
全市预留457万方(地表水366万、地下水91万),仅用于城市发展、粮食安全应急保障,由市水利局统一负责启用。
四、落地实施工作要求
(一)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联动
建立多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水利局牵头水资源分配、取水许可、水事执法等核心工作;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统筹畜牧养殖用水;林草局监督林业节水灌溉;商信局筛选高附加值工业、指导工业节水;住建局、城管局负责城市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管理;税务局落实水资源税征管;公安局协助水事执法;各乡镇统筹辖区用水管控,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双控管理,严打违法行为
严格水量、水位双控: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2026年3月1日前报备年度用水方案,地下水国控监测点月平均水位降幅≤1米,建立“一井一策、分级管控”机制。
各乡镇排查超许可取水、非法凿井、违规套种高耗水作物等问题,水利局依法从严查处,必要时联合公安、税务开展专项执法。
(三)压实属地责任,落实以水定地
实行水资源管理“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乡—村(组)—井”包联责任清单并公示,将用水指标分解至地块、机电井。
精准核定耕地保灌面积,对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耕地,制定调减/休耕计划并在乡、村两级公示(公示期≥7天);压减棉花种植面积,扩大耐旱经济作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保障线。
(四)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服务监管
通过政务公开栏、新媒体、田间宣讲等方式,普及节水政策及方案要求,引导用水户树立节水意识。水利局汇总用水数据,结合气象信息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机制,保障水资源稳定供给。
将地下水水位治理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对未完成管控目标、履职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方案实施说明
施行时间:自方案印发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解释主体:由阜康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有效期限:有效期1年,适用于阜康市2026年度用水总量管控及分配工作。
解读单位:阜康市水利局
解读人:田苗
联系电话:0994-3225076
原文: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康市2026年用水总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图片】《阜康市2026年用水总量分配方案》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