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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三工河谷天池景区禁牧实施方案(2021—2025)》政策解读

2021-08-27 12:06:22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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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三工河谷、天山天池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了《阜康市三工河谷天池景区禁牧实施方案(2021—2025)》,在充分征求和采纳各部门意见后,经阜康市人民政府同意、昌吉州林业和草原局备案,于2021年8月发布实施。

二、关于《阜康市三工河谷天池景区禁牧实施方案(2021-2025)》制定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

(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林草发〔2020〕40号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2021-2025年)》(新财农202178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阐述了我市三工河谷天池景区禁牧实施总体思路、实施原则、实施范围、禁牧时间、禁牧区域、禁牧面积、补助范围、配套经费以及工作要求。一是总体思路与实施原则。主要阐述禁牧的总体思路和坚持的六项原则,禁牧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禁牧期为五年,实施全年禁牧。二是禁牧实施范围。禁牧区域为二道卡子以南东侧区域、二道卡子至门票处河道东侧区域、二道卡子至门票处河道西侧区域、水磨沟乡“小马圈沟”区域等。三是禁牧补助资金。四是配套运行经费。五是资金安排。六是工作要求。主要阐述禁牧工作责任状签订、资金发放程序等相关工作要求。

原文链接: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三工河谷天池景区禁牧方案20212025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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