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政策解读
一、关于《工作要点》的出台背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目标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阜康市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为起点,以自治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五大主要任务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阜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关于《工作要点》的制定依据
(一)《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实际,《阜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为五部分,共16个工作要点,每项工作均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五部分内容分别为: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继续深化改革,包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内容;二是继续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该部分内容主要是从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的工作内容;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包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两方面工作内容;四是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等八个方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该部分主要是强化督察考核,整体推进各项工作。
原文链接: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康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