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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公告

2026-03-23 13:05:11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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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26年4月1日—4月2日,对阜康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为加强社会监督,拓宽评估信息来源,督导评估组特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2262

  来电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2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责任编辑: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