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和《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其他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5〕29号)文件要求,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形成了《阜康市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并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阿丽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