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和《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其他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5〕29号)文件要求,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形成了《阜康市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有关意见于12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阜康市司法局,并注明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玉
联系电话(传真):0994-3226148
电子邮件发送:957974760@qq.com
附件:
阜康市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阿丽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