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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6-01-29 15:57:37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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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马鲜丽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康市福安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16523023133442778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 2026年1月16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94 2026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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