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党政第一责任人2025年度履职述法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做好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专题述法工作,全面客观评价党政第一责任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对象
广大市民群众、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求意见内容
重点围绕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第一责任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聚焦以下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情况;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自治州、市相关工作要求情况。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督办重点任务情况;落实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情况。
(三)严格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情况。
(四)履行普法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情况。
(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推动干部学法用法、提升法治专业能力情况。
(六)其他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共5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66319234@qq.com,邮件主题注明“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第一责任人述法意见建议”,并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信函邮寄:地址为新疆阜康市新运路1000号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建科(收),邮编:831500,信封请注明“述法意见征集”。
(三)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994—3223943,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五、其他事项
(一)提交意见建议请客观真实,围绕述法内容聚焦具体问题,可附相关实例或改进举措,以便我们针对性研究吸纳。
(二)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严格保密并认真梳理,作为党政第一责任人述法及后续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衷心感谢您对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