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依据《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教督办〔2018〕40号)文件要求,阜康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创建工作,经组织相关单位自查自评,已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申报条件,现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自查自评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
阜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肖虎
依据《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教督办〔2018〕40号)文件要求,阜康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创建工作,经组织相关单位自查自评,已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申报条件,现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自查自评报告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
阜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