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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公安局关于《阜康市广场舞和自乐组织活动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8-25 12:39:12 来源:阜康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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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规范广场舞、自乐组织活动等健身娱乐活动,有效解决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促进广场舞健康发展,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阜康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阜康市广场舞和自乐组织活动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前期阜康市公安局已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相关部门、街道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阜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邮编:8315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阜康市广场舞和自乐组织活动管理方案意见反馈”。

  2.通过发送邮件至1161432652@qq.com,标题注明“阜康市广场舞和自乐组织活动管理方案意见反馈”。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

附件:关于《阜康市广场舞和自乐组织活动管理方案》的起草说明.doc

  阜康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