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 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 |||||||||||
|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马鲜丽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 |||||||||||
| 序号 | 个人/单位名称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 单位(场所)类型 | 不良行为 | 认定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理时间及决定 |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额度(万元) | 公布时间 | 公布截止时间 |
| 1 | 新疆金阳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916523020722354901 |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 1.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25年11月7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 1.8 | 2025年11月7日 | 2026年11月7日 |
| 2 | 新疆云天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916523026734204563 |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 1.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 |
2025年11月7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 1.95 | 2025年11月7日 | 2026年11月7日 |
责任编辑:阿丽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