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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5-12-01 10:30:01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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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马鲜丽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新疆金阳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916523020722354901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1.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2025年11月7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1.8 2025年11月7日 2026年11月7日
2 新疆云天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6523026734204563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1.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
2025年11月7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1.95 2025年11月7日 2026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