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水资源配置使用,提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率,有效遏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函》(新水函〔2018〕6号),按照“总量控制、逐级分配、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阜康市实际,制定《阜康市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于2025年10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发送:928971218@qq.com;
2.信函方式邮寄:阜康市准噶尔路256号阜康市水利局,邮政编码831500。信封注明“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3.电子传真发送:3222425。
附件:《阜康市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阜康市水利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阜康市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起草说明】阜康市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起草说明.docx
【决策依据】关于印发《昌吉州地下水水位下降整治十条措施》的通知.pdf
【决策依据】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办公室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阜康市地下水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pdf
【情况说明】关于公开征求《阜康市2026年水资源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doc
责任编辑:阿丽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