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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5-06-30 16:18:52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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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张雅君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新疆华洋实业(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91652300726959333X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 2025年6月4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93 2025年6月4日 2026年6月4日
2 阜康市囍碧琳宴会厅 92652302MA7880KN6Q 个体工商户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5年6月3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9 2025年6月5日 2026年6月5日

责任编辑:阿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