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阜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100米范围内不超过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说明
现对《阜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100米范围内不超过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定的“100米”说明:位于申请人经营场所位置同侧,以申请人经营场所出入口中心为起点,左侧、右侧最短安全可通行距离各50米即符合“100米范围内”,一侧不足50米的另一侧补齐“100米”。
阜康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朱星源
现对《阜康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100米范围内不超过2个烟草制品零售点”规定的“100米”说明:位于申请人经营场所位置同侧,以申请人经营场所出入口中心为起点,左侧、右侧最短安全可通行距离各50米即符合“100米范围内”,一侧不足50米的另一侧补齐“100米”。
阜康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