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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4-12-26 15:56:05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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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张雅君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阜康瑞云酒店 92652302MABJK1CD90 个体工商户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4年11月28日给予罚款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5 2024年11月29日 2025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朱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