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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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调整阜康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 “三个责任”》的通知

2024-07-17 19:50:17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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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国资局,各乡镇: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的好、长受益。因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李星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努尔兰·伊力亚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电 话:0994-3228790 0994-3222392

责:人民政府是全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总责,统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资金和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筹措落实,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苏生忠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话:15199651578

责:水利局对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做好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年度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负责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科学制定供水水价负责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董晓曦阜康市正源供排水有限公司董事长

话:13909941717

责:阜康市正源供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监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阜康市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序号

水厂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城关水厂

许艳军

13565328863

2

四工水厂

康彦军

15999449661

3

白杨河水厂

代合强

15199371185

4

甘河子水厂

杨 文

15199661889

5

花儿沟供水工程

叶尔江

13565331384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朱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