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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4-02-27 18:17:59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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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张雅君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阜康市王玉梅吴佳米粉店 92652302MA7820HH5N 个体工商户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024年2月22日给予责令收银台处电器线路停止使用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5月21日
2 阜康市速客便利店 92652302MA7L793D70 个体工商户 堵塞安全出口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 2024年2月6日给予警告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 2024年2月6日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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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