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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3-11-24 15:49:57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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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张雅君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新疆新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1652300584781305J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023年11月23日给予罚款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9 2023年11月23日 2024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朱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