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阜康市鑫康有限责任公司臭煤沟矿区(鑫康)高岭土矿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阜康市鑫康有限责任公司臭煤沟矿区(鑫康)高岭土矿进行关闭退出。现就关闭矿山信息公告如下:
一、矿山名称:阜康市鑫康有限责任公司臭煤沟矿区(鑫康)高岭土矿。
二、开采矿种:高岭土、风化煤。
三、采矿许可证号:C6500002010107220114277,有效期限:2022年03月25日至2026年10月22日。
该公告下达后,原采矿权人作为治理责任主体,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修复、水土保持、生态损害赔偿等法定义务。各项法定义务履行完成后,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办理证照的注(吊)销手续,上户沟乡人民政府等单位要加强矿山关闭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阜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