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规文件相关要求,现对《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pEJQX_zQxACGdQSl78zlg
提取码:c0lm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编制单位孙工,联系电话:010-8947682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与规划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规划区内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新疆阜康矿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布局的建议和意见、规划实施过程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和意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见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阜康市博峰路91号
联 系 人:任伟杰
联系电话:13899631812
(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中矿博能生态环境计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河北村
邮编:101300
电话:010-89476828
传真:010-89476828
邮箱:zkbnst@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