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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3-06-25 13:26:51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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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张雅君           审核人: 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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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52302MA78UEY21E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023年6月13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5 2023年6月13日 2024年6月12日
2 新疆云天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6523026734204563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2023年6月8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25 2023年6月8日 2024年6月7日
责任编辑:朱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