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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阜康市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台统计表

2022-12-30 17:11:37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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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张雅君        审核人: 杨明          联系电话:0994-3224119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场所)类型 不良行为 认定依据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
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罚款额度(万元) 公布时间 公布截止时间
1 阜康市屯金商店 92652302MA77G6YW 个体工商户 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2022/12/28给予立即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 2022年12月28日 2023年12月27日
2 新疆黄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 91652302MA776X164E 其他一般社会单位 使用国家
明令淘汰消防产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2/12/15给予没收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行政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0 2022年12月15日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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