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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新疆消防救援 机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2022-03-30 17:06:00 来源: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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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指挥部各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全面优化全区执法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消防执法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总队制定了《新疆消防救援机构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好的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总队。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2022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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