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征集参加人的公告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21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阜康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于2022年9月26日组织召开“阜康市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征集参加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为21名。其中:专家学者2名、消费者代表10名、低保人员1名、经营者代表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4名(包括:司法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旁 听 人:2名。
(三)新闻媒体:2名。
二、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行业主管部门(街道)推荐,并自愿报名方式。如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推荐参加人。由城关镇人民政府、博峰街道办事处、阜新街道办事处、准东街道办事处、准东石油基地党工委各推荐辖区消费者代表2名。
(二)经营者代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由相关部门及单位推荐产生。
(四)市民政局推荐低保人员。
(五)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六)新闻媒体:由市委宣传部邀请。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3、只旁听不发言。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可采取发电子邮件、电话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推荐的消费者、含低保人员、旁听人员报名表格请在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k.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日期: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上午10:00-14:00,16:00-20:00 )。届时相关单位将所推荐代表报名表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康市博峰街91号)404室、405室。
联系电话:0994-3233024
联 系 人:张斌 杨德江
附件:1.《阜康市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doc
2.《阜康市城镇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征集报名表》.doc
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