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6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 ||||||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王芳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13079912096 | ||||||
序号 | 个人/单位名称 | 不良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理时间及决定 |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 单位或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
1 | 魏玉奇 | 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 | 2022年6月22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处罚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 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
2 | 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2022年6月22日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 单位 |
3 | 新疆沁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2022年6月24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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