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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2-06-30 17:44:28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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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王芳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13079912096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不良行为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单位或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1 魏玉奇 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 2022年6月22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2 阜康市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2022年6月22日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3  新疆沁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2022年6月24日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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