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4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 ||||||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张雅君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13079912096 | ||||||
序号 | 个人/单位名称 | 不良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理时间及决定 |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 单位或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
1 | 新疆华洋实业(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2022年4月1日 给予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 单位 |
2 | 新疆和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之规定 | 2022年4月19日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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