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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1-12-01 16:03:41 来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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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米娜 审核人:郭德俊 联系电话:13031398090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不良行为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单位或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1 新疆欧兴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18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2 新疆吉成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18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3 阜康市华汇塑

料制品有限公司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18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4 新疆鑫长松建

材有限公司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18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5 新疆西北高电

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18日给予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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