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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消费帮扶产品认定的公示

2021-11-16 19:24:27 来源:阜康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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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初审,拟认定新疆天山北坡冷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麦粉、荞麦粥、扁豆、红腰豆等二十七项产品为消费帮扶产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2日

监督电话:0994-3222493

监督联系人:张小倩

附件:阜康市消费帮扶产品认定明细表

阜康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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