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公告
阜康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阜康市已完成未确权的6座水库、3座水厂、27条支渠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已划定的管理范围边界线界址点坐标予以公布。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阜康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中心,联系人:岳悦,联系电话:18909945589。
阜康市水利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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