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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阜康市不良行为

2021-07-02 19:49:06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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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米娜     审核人:郭德俊   联系电话:13031398090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不良行为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单位或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1 乌鲁木齐火盾消防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未按标准保养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 社 会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管 理 规 定 》 第 五 十 条 第 一 款第(一)项之规定 2021年6月7日给予罚款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2 新疆富力达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
第(四)项之规定
2021年6月25日给予罚款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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