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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1-05-05 12:13:13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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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米娜     审核人:杨明    联系电话:13031398090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不良行为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
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单位或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1 新疆华康包装有限公司 堵塞安全出口、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 2021年4月7日给予罚款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2 新疆鑫神通商贸有限公司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和《消防产品监 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1年4月28日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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