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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水磨沟乡大洪沟东南侧1号建筑用砂矿矿区范围调整变更事宜的公示

2021-03-16 16:43:29 来源: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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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底阜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阜康市水磨沟乡大洪沟东南侧1号建筑用砂矿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20年1月阜康市鑫宏泰展矿业有限公司以305万元价格竞得该采矿权。因前期勘查工作程度不高,矿区内主要以含砾亚砂土及砂质粘土为主,不具备满足开采砂石料的条件。阜康市鑫宏泰展矿业有限公司在竞得矿权后,无法开办砂厂,阜康市水磨沟乡大洪沟东南侧1号建筑用砂矿至今未进行开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矿业权纠错条款规定及阜康市国土资源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精神,阜康市自然资源局拟以等矿区面积、等资源量为原则,将阜康市水磨沟乡大洪沟东南侧1号建筑用砂矿就近变更调整至阜康市水磨沟乡大洪沟南东侧3号建筑用砂矿,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305万元不再向企业返还,全额缴入阜康市财政,现将该变更调整事宜予以公示,对该采矿权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阜康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提交异议。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7日,共计 10天。

受理部门: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阜康市康宁西路1000号

联系电话:0994-3225380

阜康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