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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2021-03-02 12:33:21 来源: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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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统计表
单位: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填表人:   米娜     审核人:      杨明    联系电话: 13031398090
序号 个人/单位名称 不良行为 处罚依据 处理时间及决定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单位或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1 新疆东方启辰工贸有限公司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1年2月5日给予罚款的处罚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
责任编辑:周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