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区、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下,阜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决策部署和区、州、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阜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开展,有序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州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安排部署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完整准确理解领会上求实效,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内容,充分运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公职人员网络学法平台等载体。一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9次,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3次,市长讲法治课1次,受教领导干部4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层面在扎实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过程中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各方面问题的思想认知、行动自觉。
(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系,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讲法、述法。一年来,市委常委会听取依法治市工作报告1次,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次;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健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职能科室,召开市委编委会1次,专门研究解决依法治市推进过程中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的问题,为司法局下拨事业编制2名,专门用于依法治市,在全市18个行政执法部门增设法治科。
(三)加强法治调研,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严密制度保障
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研究,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围绕“法治促进基层治理”、“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加强法治调研,市分管领导深入村、社区调研普法工作1次,调研“五调联动”工作1次,研究出台了《阜康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阜康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阜康市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经委员会会议讨论印发执行,为依法治市提供了制度依据。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次。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阜康市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开通“阜康小律在线”,设置了防疫专题、法律咨询、法治资讯、便民查询和法治宣传等服务栏目,通过网络等载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正确应用防控举措,依法防疫、科学防控,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好新媒体作用,全市各单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工作群等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及时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通告》,组建阜康市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精准落实各项纾困政策。印发《阜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措施》《阜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以及《阜康市贯彻落实<昌吉州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j困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将每一项优惠政策明确责任领导、细化责任部门,确保各项措施抓实抓细,切实为企业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截至目前,新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78 户、新增带动就业3286人。累积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8768户次,释放政策红利3.28亿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4亿元。落实金融扶持政策,累计投放贷款41.04亿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贷款17.53亿元。阜康市国信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14家企业(个人)担保贷款5500万元,累计减免担保费79万元。向辖区内 1278户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信贷 8337.03万元。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为742 家参保企业累计减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7690万元。累计退补电费 708万元,为497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气费、车用气 653.8万元。为 3230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760万元;依法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费1976.58万元;为复工复产企业办理公证的减免30%公证费。
(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制定了《阜康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形成。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自治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61个,并全部完成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机构组建、“三会”成员选举和赋码登记,确认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20754户72233人,按照《章程》配置相应股份,量化经营性资产1.6474亿元。村书记兼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53名,“一肩三挑”的村46名,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党员比例达95%,保障了村党组织全面领导集体经济组织,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61个村民委员会均已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实现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自治规则衔接融通。
二是深化“村民说事日”专项活动,各村开展“说事”活动732场次,收集办理事项1910件,全市农牧民党员累计认领岗位3146个、开展服务群众志愿活动61场次;持续推进村集体经济多途径发展壮大,协同推进“三位一体”工作,年收入在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上村分别达到74%、52%和38%。
三是制定了《阜康市2020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改革试点任务。
(三)提升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水平
一是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及中央、自治区、州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案例、文件作为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5次,带动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60余次。
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实施方案》、《阜康市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巩固脱贫成果 防止返贫致贫作战方案》等20余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年度信息采集指导意见》《贫困村识别退出指导手册》《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脱贫指导手册》等各类10余项脱贫攻坚指导手册,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三是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成立脱贫攻坚专项指导组,围绕工作落实、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点对点服务,使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2020年,对有扶贫任务的6个乡镇42个村开展地毯式指导6次,对贫困村黄山村指导8次,对43个成员单位全覆盖指导3次以上,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四是大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基层宣讲资料汇编》《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手册等,录制惠民政策音频资料,为328户每户配备便携式录音机进行常态化宣讲。乡镇、村干部、“访惠聚”驻村干部、结亲住户干部、帮扶责任人和草根宣讲员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大喇叭等方式开展脱贫攻坚宣讲200余场次,策划推出11部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新媒体产品,利用“微视频”、H5、抖音等传播手段,以生动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向贫困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让贫困户在提高政策知晓率的同时做好诚信守法好公民。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对照《阜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前几年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增强法治思维、优化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并代表昌吉州迎接自治区法治政府督察组考核验收。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和《阜康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我市确定的184项行政许可事项、51项中介服务事项,并进行动态调整,清单化管理;对保留的13项证明事项全部纳入《阜康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对37个部门3414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实行“一张网”管理,“一张网”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严禁执行。
二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共认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462项,发布715 项,可网上办事项比例99.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以“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为导向,梳理推出20个主题服务套餐,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100个高频事项和6%能甲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取多跑一次”。
三是坚持法治就的最好的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和“二十六证合一”,全市已颁发“二十六证合一”营业执照11365个。稳步推进“办照即营业”,16个行业推行“一窗申报、证照联发”注册登记新模式,通过告知承诺向市场主体发放相关许可证87件。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提升市场准入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3618户;同时,建立社会诚信系统,726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79家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商、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企业开办压缩至1个工作日完成;出台《阜康市促进经济发展13条措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以来,为企业减税3.06亿元,降费3480万元,今年以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4 亿元;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严肃有效。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三统一”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予上会,审查未通过不予下发的原则。今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件。
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已确认继续有效125件、废止失效16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严肃性,更好的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治理、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向州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5件,备案率达100%。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程序。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16件、专家论证10件,风险评估10次,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率均为100%。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开展市级巡察14轮,巡察单位部门105个,发现重点问题2321件,移交线索308个。
三是发挥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人大组织执法视察检查5次,办理市人大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48件、政协提案77件,社情民意7件,办复率均100%,规范性文件向人大报备率100%。市长信箱累计受理群众意见建议401件,办结率100%。
四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落实推行审计全覆盖,计完成审计项目7个,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个。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制定出台《阜康市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特聘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应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相关会议,针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落实《阜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任 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16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建立检查事项清单97个;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配备执法记录仪616台。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符合条件的482名行政执法人员核发行政执法证。
二是按照《阜康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各部门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共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11528项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722条,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一单、两浑、一细则”和相关随机处罚结果均在阜康门户网站进行动态公示。依法办理各类案件4327起,有效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平稳发展。
三是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不断加强。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结率100%,纠错率33.3%。严格落实《阜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行政诉讼案件 1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
四、全民学法用法,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
(一)加大全民学法用法力度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全部任务,全市法治氛围明显提升。
一是抓好重点内容、重点领域法治宣传。2020年,以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为抓手,突出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反恐维稳法律法规及政策、“三大攻坚”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律法规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在法治框架下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三个重点。市委中心组共开展学法12场次、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3次,组织新提拔科级领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场次,参加考试人员25人,组织全市480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达95%以上,“一把手”讲法400余场次。全方位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教育课为主导,学科渗透法治教育为补充,开展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律征文、主题班会等教育教学活动,共计2300余次;采取专题报告会、大宣讲、农牧民夜校等多种形式,开展基层普法宣传,围绕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防范金融风险、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共计开展各类宣传717场次,累计受教群众13.33万人。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落实“一制四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为主线的普法工作。实行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使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全市400余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相对人开展面对面普法8000余人次。
四是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市融媒体中心、阜康零距离、阜康之窗、网信阜康等新媒体、广播电台“理论广角”电视频道等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开设法治专栏,通过视频、图文、H5、海报、长图、短视频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浏览量达40多万人次,在本地频道引进《乡村法制》、《普法小剧场》等法治类栏目,每周一期,不间断播出;在各电视频道滚动播出公益普法广告1.3万余次,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字幕41万+次。充分运用手机移动端、楼宇电视、公交站台等载体,开展法制公益广告宣传千余次。
五是巩固和发展“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各类法治创建。持续建设完善“五个一”、“四个一”、“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持续完善具有市域特色和法治元素的“法治文化园地”、“法治公园”、“法治街道”和“法治文化长廊”,营造出法治文化与群众生活有机结合的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分三年时间完成普法合格单位创建,中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已命名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上报国家级1个,在城市、乡村各个角落渗入法律元素,让法治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使人民群众成为法治文化主体。
(二)加大社会诚信建设力度
一是加强信用监管,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制定了《阜康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整合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联共通、交换共享,不断扩大数据面,加快“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数据录入,并及时在平台上公示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形成全方位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稳步推进随机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10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单位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2018年至2020年被屏蔽的失信人员或公司900个,其中2020年新增332家,经执行或达成一致后移出异常名录的公司或个人441个,目前在册459个。
(三)持续推进“五调联动”,化解矛盾
继续扎实推进《阜康市“五调联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落实。在前期建立的五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调解组织结构、配强配齐调解力量,完成阜康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新增个人调解工作室6个,新增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个,增设退役军人事务调解室42个;完成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共评定四级调解员277名,三级调解员66名、向州申报二级调解员3名,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0场次586人。截至目前,组建五级人民调解组织110个,选任人民调解员504人(专职23人),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安排市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在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共坐班85人次664小时。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各调解组织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893件,其中人民调解746件,行政调解147件,涉及金额 412.26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普法惠民全覆盖。
一是研究出台《阜康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全力抓好落实。今年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坐班56人次计448小时,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023人次;安排2名律师、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作为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驻场工作人员,保持热线每日八小时畅通,接听解答全州法律咨询问题,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各类在线实时法律咨询服务,做到为民众提供全方位、专业的、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
二是发挥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节点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审查受理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对乡镇(街道)、社区干部、法律顾问、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等。
三是突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基础地位,示范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派我市辖区内35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市84个村(社区)、1个开发区法律顾问,采用“定期值班+微信值守”点对点提供群众喜爱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产品,推出了一批以“艾力,亚生”为代表的村(居)满意、群众信赖的品牌法律顾问工作室,通过“以点带面”,提升了全市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整体水平,受到区、州和市各级领导的好评。全年累计坐班765人次计6120小时,共接待咨询群众1850余人次,书面及口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0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169件,审查合同165件,开展法制讲座174场次,调解各类纠纷涉及金额共计1054余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于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在开展工作中不能用法治思维统揽全局。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未纳入领导班子和综合考核年终述职。
(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个别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尤其在职责交叉的执法工作中,工作联络机制尚不健全,依然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督查考核机制还不够有力。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部分单位尚未建立自己内部的行政执法监督尤其是事前监督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较为缓慢,还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未建立的问题。
(四)普法宣传方式有待转变、成效有待提升。
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以案释法工作未开展,不注重本身案例的收集整理,不能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顶层设计,高标准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认真谋划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三个协调小组的作用,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落实自治区《依法治疆委员会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督促考核。
(二)科学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程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全面激发社会活力,创新法治社会建设
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五调联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四)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确立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础地位,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深化法律救济制度建设,保障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