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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公告

2021-01-08 18:31:32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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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将线增二线能改造工程项目是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铁路建设项目之一。需征用阜康市上户沟哈萨克民族乡、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城关镇和水磨沟乡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用土地的范围

征地范围以昌吉回族自治州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勘测图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在阜康市征收使用上户沟哈萨克民族乡、滋泥泉子镇、九运街镇、城关镇和水磨沟乡涉及原乌准铁路道路红线外约3-7米范围内的土地总面积62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阜康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Ⅰ区片,综合地价45100元/亩,Ⅱ区片,综合地价40200元/亩,Ⅲ区片,综合地价37800元/亩。

房屋、附属设施及林木补偿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和阜康市现行房屋征收标准执行。

四、本次征用土地采用货币安置方式。

五、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如对上述补偿标准有异议,权利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房屋、抢种作物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阜康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