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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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年度项目计划情况公告公示

2020-12-18 12:54:36 来源:阜康市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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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5万元,按照《关于实施2021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阜扶领【202022号),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5万元,按中标价超出部分由其他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或由市财政列入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项目批复后不得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

二是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是严禁挪用、滞留和挤占项目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阜康市城关镇丽阳村冷链物资配送车采购项目

城关镇丽阳村

60万元

城关镇人民政府

2

阜康市城关镇晚熟西红柿分拣工棚建设项目

城关镇头工中心村

50万元

城关镇人民政府

3

阜康市九运街镇各村垃圾治理保洁项目

九运街镇

30万元

九运街镇人民政府

4.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垃圾车、吸污车及配套设施购置项目

滋泥泉子镇

144万元

滋泥泉子镇人民政府

5.

阜康市水磨沟乡山泉中心村红山湾片区至水磨沟村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水磨沟乡山泉中心村

140万元

交通运输局

6.

阜康市水磨沟乡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水磨沟乡

76万元

水磨沟乡人民政府

7.

阜康市上户沟乡底沟村底沟片区渠道建设项目

上户沟乡底沟村底沟片区

60万元

农业农村局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0994-3222493

责任编辑:汪峰